2016年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2)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6月19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2016年6月23日在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rsj.gov.cn/ )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请关注网站通知。
2016年6月25日下午14:00—18:00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5、总成绩公布:在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rsj.gov.cn/ )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rsj.gov.cn/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桥东区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到企业工作三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待遇执行3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年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列一定比例专项指标参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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