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公告(3)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审定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
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相关调动手续或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毕业以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到证》。
(三)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提供本人的学籍档案。
不能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考核监督
设立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监督组,由青海广播电视台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对考核聘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71-6329054
十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严禁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回避的情形是:凡与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
(二)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考核各环节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保证公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生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核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命题人员、考官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严守保密纪律,违者从严处理,严肃追责。
(四)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具有严重违反人事考试制度的其他情形的应当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核测评环节全程录像或录音。
十三、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参加各个环节考核时,均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相应考核。
(三)考核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http://www.qhbtv.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971-6329305 6329307
地址:青海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中心6楼(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西侧)
青海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和安全保卫部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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