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97人公告(5)
招聘单位组织考核时应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岗位和直接面试岗位的考核人选,如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须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笔试岗位和直接面试岗位的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直接考核岗位的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考核结果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十)公示
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进行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直接面试方式聘用的乡镇、野外岗位工作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五、招聘原则及纪律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将解除其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