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151人公告(2)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交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现场交费,专业技能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每人70元;非专业技能岗位每人40元。
报名技能岗位的考生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商河县教体局(青年路101号)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技能岗位考生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后、专业技能岗位和非技能岗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计划相应调整到该学段语文教师岗位(其中,幼儿园的校医岗位调整到幼教岗位)。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应学科的A岗位上使用,即小学语文教师B岗位调整到小学语文教师A岗位。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情况及调整情况,在商河县政府网进行公告。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专业技能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顺序进行;非技能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顺序进行。各环节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一)专业技能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教师基本功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从言谈举止、逻辑思维、形象气质、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办法等有关事宜,请于资格审查后关注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在商河政府网和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并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商河县第二实验学校(滨河路南段1号)缴纳笔试费4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本学科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示。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素质教育等知识。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占30%、4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商河政府网和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分别占30%、40%),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
(二)非专业技能学科岗位、校医。
1.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并交费成功的人员直接参加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与专业技能岗位笔试内容要求相同;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与2016年商河县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内容相同。考生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商河第二实验学校(滨河路南段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商河政府网和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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