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151人公告(3)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考场中,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评委。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
(三)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专业技能岗位按照专业技能测试占30%、笔试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非专业技能岗位、校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名单在商河政府网和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按1:1的 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 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在考察体检选岗阶段,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 方法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 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 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 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除特殊情 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选岗。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 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政府网和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商河政府网(www.shanghe.gov.cn)和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sdshedu.com)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附件1: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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