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江苏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2016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泰州市东风南路558号)。
2016年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计划及学科
(一)招聘计划及单位
2016年我区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教师61名,招聘单位为泰
州市海陵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等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学段及学科人数
1.初中教师15人:政治(思想品德)1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1人、地理1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心理健康1人;
2.小学教师36人:语文12人、数学7人、英语2人、音乐4人、体育4 人、美术4人、心理健康1人、科学2人;
3.幼儿园教师10人。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7月10日至1998年7月12日之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泰州市东风南路558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如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