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昭通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286人)(2)
三、招聘计划
2016年昭通市将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286人:其中市直属学校62人(昭通市职业技术学校9人、昭通市农业学校5人、昭通市卫生学校9人、昭通市实验中学4人、昭通市民族中学6人、昭通市实验小学1人、昭通市幼儿园15人、昭通市幼儿园北校区10人、昭通市育苗幼儿园3人),昭阳区118人、鲁甸县20人、巧家县120人、盐津县73人、大关县100人、永善县44人、绥江县26人、镇雄县448人、彝良县100人、威信县140人、水富县35人。具体岗位见《昭通市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8-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县(区)学校的到各县区教育局报名;
2、报考市直学校的到昭阳区教育局报名。
(三)报名有关事项要求:
1、考生根据各县(区)及市直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2、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及一张免冠半身近照。
3、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中等师范、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报名时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见习期1年满后,在办理新录(聘)手续时必须获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不再聘用。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限招少数民族岗位、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岗位、特殊专业岗位和乡镇以下学校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削减岗位。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报本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7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地点:昭通市第一中学大礼堂
领取准考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和考生报名回执单。
六、笔试相关规定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报名、制卷、准考证制作、考点考场设置、阅卷等考务工作。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一)考试时间:2016年7月17日
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是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合卷)。
(二)考试地点:昭阳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设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是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合卷)两个科目,每科目各100分,满分200分。
1、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现行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及现行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为参考教材。
中专学校和特殊岗位的专业考试科目以《昭通市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备注栏中明确的考试科目为准。
中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心理学等14个学科。
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7个学科。
幼儿园设幼儿教育1个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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