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铜山区高新区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47人公告(2)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为序;笔试成绩并列,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
入选名单在徐州高新区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不符合本简章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查属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六、薪资待遇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2年最低服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执行徐州市铜山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享受同等人员工资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6-83405991
本简章由徐州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3400279 83535261
原标题:徐州高新区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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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