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3)
六、确定招聘单位
对财务管理岗位的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七、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将拟聘用人选在济南市长清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长清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考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面试考务费70元。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监督电话:0531-87225044
1.2016年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q.pdf
2.2016年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q.pdf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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