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聊城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386人公告(2)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7月18日11:00-7月22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冠县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冠县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6年7月27日9:00-7月30日1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及时在冠县人才网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 笔试
笔试均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应聘学科初中教材内容(含学科相关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预定2016年7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 试讲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试讲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和试讲人选,在冠县人才网公布。
取得试讲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包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冠县聘用制教师诚 信承诺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已签订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不含冠县各学校人事代理教师)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普通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需出具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试讲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试讲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部门有权取消其试讲资格。
(三) 试讲
试讲内容从拟任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指定。试讲考官全部异地聘请。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试讲考务费为每人70元。
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才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招聘部门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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