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50人公告(3)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在市、区卫计局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选岗、聘用和待遇
(一)选岗及公示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选岗。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核、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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