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南市属事业单位诚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22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地为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6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22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9:00-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25日11:00-7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hrss.gov.cn) 济南人事考试网(www.jnrsks.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须留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16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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