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果洛州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或藏医学、藏药学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需要递补人员的,按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考察工作由州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体检工作及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传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根据考试或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其它事项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报名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2016年7月1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证明时间在7月19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本州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果洛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各类人员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
(三)加分政策
1、报考本州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参加在青 “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 “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的不加分。
3、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本省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
(四)学历认证。进入面试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16年的毕业生外,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务必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否则,逾期无法提供的后果自负; 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户籍、年龄的时间认定。符合青海省(果洛州)户籍条件考生,在青海省(果洛州)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6年7月19日。
(六)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严格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七)其它相关要求,按《2016年果洛州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见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执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查看。
(八)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5-8384835,8358116;
果洛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975-8382475。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果洛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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