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溧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3)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后为所在单位服务5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八、本简章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