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45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458人公告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全市法院招聘人数:1458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法律专业为主;同等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相关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3.年满二十周岁,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
4.城镇户口(北京户籍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4500元(含五险一金费用);转正定级后,根据聘用年限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5000元、5500元、6000元三个级别(均含五险一金费用)。
五、2016年北京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458人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法院(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网络下载报名表后前往各招聘法院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网址:http://sybzl.bj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
(6)原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