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秦皇岛昌黎招聘编外教师公告(150人)(3)
(四)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确定人选、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在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确定拟招聘人选并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将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昌黎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手续办理及录用选岗。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昌黎县教育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拟招录人员从教育局公布的岗位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选岗,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有关待遇。
1.新招聘的编外教师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新招聘的编外教师在所录用单位至少工作5年,5年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3.新招聘的编外教师人事档案由昌黎县劳动力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我县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教师标准缴纳。教师职称评定参照省人事厅《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专门成立昌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黎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成员由县纪检监察和县教育局纪检人员组成,负责全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选岗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依次递补。对在招聘过程中伪造证件、证明骗取报名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实行回避制度,即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在整个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从根本上杜绝和消除一切人为因素干扰,努力营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考试竞争环境,树立遵规守纪的良好形象。
详情请登录:昌黎教育网,网址:http://www.chledu.gov.cn/
电话咨询:0335—2038359
昌黎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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