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廊坊大城县教师招聘公告(150人)(4)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5500395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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