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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盐城市亭湖区招聘53名教师公告(2)

2016-08-08 11:47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岗位代码为11、12、13、14、15的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他招聘岗位按岗位类别及学科进行选岗。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高者先选岗;总成绩、笔试均相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工作由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亭湖区教育局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0515-69660131

  六、招聘工作监督

  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9660106 (教育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0515-89881124(区监察局)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盐城市亭湖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盐城市亭湖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

  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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