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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53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

2016-08-08 16:33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2.考察:由区社会事业局和人社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替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四)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选岗

  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顺序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选岗工作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新教师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三份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在职教师需自行办理调档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七)聘用待遇

  1.中小学聘用教师待遇

  2016年,我区聘用的中小学教师实行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非编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编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

  幼儿园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非编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三、其他

  1、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5-68821812(区监察局)

  2、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ycedz.com;

  咨询电话:0515-68821609(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

  区人社局、区社事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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