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幼儿教师招聘公告(30人)(2)
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分值为25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25分)、幼教教学大纲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县招聘领导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可以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3倍进入面试(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聘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3、成绩查询
见公告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分数一样,则全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后续审核全部合格,则一并聘用)。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领导组同意后组织复检,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自律意识、遵纪守法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查实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县招聘领导组会同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岗位。
具体办法为: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现场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南街幼儿园2人、坡底幼儿园2人、久鑫幼儿园8人、梁家庄幼儿园10人、西营幼儿园2人、安定幼儿园2人、义望幼儿园2人、阳渠幼儿园2人),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主管部门及聘用单位和确定岗位的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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