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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165人公告(3)

2016-08-18 14:52  |  新化县教育局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十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现实表现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类别每个层次每个学科岗位限递补一次。

  十三、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化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任教学校按各类别各层次各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一经聘用,在所聘岗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满3年,对未在所聘单位任教满3年强行要求流动的作自动解聘处理。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本次聘用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实施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均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化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2、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化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招聘机构通知要求实施,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3、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化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时开始,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 “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6、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7、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8、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化县教育局网站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9、本方案由新化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化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各学科岗位明细表

  2、新化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学科岗位表(职业中专)

  3、新化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学科岗位表(高中)

  4、新化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学科岗位表(初中)

  5、新化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学科岗位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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