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衡水农商银行劳务派遣工招聘30人公告(3)
考生应提交资料包括: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有特殊业务资源的考生,需提供相关验资证明;
7.国(境)外学历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无不良贷款承诺书(无需准备,至审核现场签订即可)。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后续面试。
(六)面试
面试将于2016年9月14日举行,通过笔试和复审合格的人员,可在9月13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进入体检的人员需在体检前将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至衡水农商银行营业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该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衡水农商银行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将对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条件进行复核。
(九)使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将选用人员派遣到基层营业网点工作。新招录人员正式上岗前统一参加衡水农商银行组织的集体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劳务派遣用工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岗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劳动报酬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劳务派遣工的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的,予以辞退,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为保证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考生招聘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