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益阳南县卫计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6人公告(2)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笔试
⑴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以准考证为准)。
⑵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12日—14日。
⑶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专业知识(其中不限专业的职位以申论为主)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
按专业知识80%、公共基础知识2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中不限专业的职位按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并将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成绩有质疑的,由本人在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并以南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领导小组的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
⑴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⑵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⑶因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所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⑷因入围对象缺考导致未形成竞争职位的参考人员,其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同类职位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列为拟入围体检对象。面试的职位分四类:① 临床类包括内科、外科、儿科、手外科、妇产科、麻醉科、肛肠科、精神科、肿瘤科;②医技类包括检验、B超、放射、影像、药学、中药学;③护理类;④其他类包括康复治疗技术、疼痛科、针灸康复科、内科(中医)、中医科、骨伤科、口腔、公卫医师、食品检验、文秘、会计、计生工作人员。
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招聘职位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列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过程实施监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因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聘用
考核合格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不能少于五年),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报考乡镇卫生院、基层血防站和乡镇卫计工作岗位职位的由县卫计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