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普安县医疗事业单位招聘383人公告(2)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9、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摄像(制作准考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普安县人社局。
2、报名费:100元/人。
3、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表一式2份(贴1寸近期免冠蓝色同底照片);
(5)符合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加分的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普安县任职满1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须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满1届及以上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地点,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③普安县2016年建档立卡精准识别贫困户本人及子女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打印并如实填写《普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考生证明》(附件4)。
④普安户籍或普安生源考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普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县招聘办指定公章。报考人员须仔细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到招聘办指定地点现场摄像制作准考证。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招聘办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数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