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5人公告(2)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紧缺岗位未达3:1开考比例的,须按程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4)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免笔试(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三、考试及资格审核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以招聘单位和岗位工作方向相关的综合知识为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核
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通知报考人员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地址:用人单位指定地点。
2.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要求:
《2016年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3.现场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占其他人员1:2的面试比例。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成绩公布:由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的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要求,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
六、公示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一)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