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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66人公告(3)

2016-10-12 14:20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三)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将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对象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遴选机关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同职位其他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资格,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从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分别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其他

  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按济组通字〔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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