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考公告(1067人)(2)
三、开考比例
除符合国家、省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岗位或乡镇招聘教育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详见《岗位表》)外,其余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 http://www.ybpta.gov.cn)。
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10:00至2016年11月4日17:00截止。
(一) 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核(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县区及以下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由所属县区人社局具体负责, 市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县区人社局、部门(单位)咨询。2016年11月4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6年11月5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者。
下列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11月7日至11月9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就近宜宾市各区(县)人社局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各区(县)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打印报名表
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00至12月2日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 专业技能测试
对于播音主持、音乐舞蹈等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类岗位在《岗位表》“约定事项”中明确。提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以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为准。对需要在笔试统考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报考者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所有教师岗位(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不含学校校医和财务岗位、职业技术学院和卫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等)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里。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