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福田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生赴外招聘64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职位要求条件和专业考察情况等,可通过查阅资料、面谈等办法,按各职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长春考点考生请于11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8日(星期二)下午16: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
广州考点考生请于11月13日(星期日)下午15: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13日(星期日)下午16: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
3.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3)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须贴本人相片)、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长春考点: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
广州考点: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入围人员公告》,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进行侯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福田区教育局具体落实,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笔试入围人选,若某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面试合格人员都列为笔试入围人选。
长春考点考生请于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笔试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10: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11:00之前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的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广州考点考生请于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笔试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10: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1:00之前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的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福田区委组织和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的笔试为教育类,具体参见《招考岗位表》。教育类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
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8100099咨询。
(二)笔试时间、地点:
长春考点: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广州考点: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成绩公告》及《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笔试准考证》要求提前候考。
(三)成绩公布
长春考点考生请于2016年11月18日16:00以后登陆“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自行查询。
广州考点考生请于2016年11月22日16:00以后登陆“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自行查询。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入围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组织,福田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