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工作并轨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6〕215号(2)
(三)报名考试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结合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组织全市统一报名考试。
(四)实施选调
各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实施招录,确定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培训上岗
各区负责本区的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报到和组织上岗工作,报到时间为每年7月,岗前培训一般不少于5天,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安排上岗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基层组织。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档案转至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档案由原毕业学校保存,户口暂不迁移,毕业当年按有关规定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进京预审批手续,工作两年、连续考核合格的,档案和户口转至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考核不合格或解除协议和合同的,由原毕业学校为其办理到京外地区就业的有关手续。
(二)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列入本市“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落实培训经费,实行全员轮训。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和大学生村官工作考核要求,实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量化积分考核,考核结果与任职定级、奖惩、选拔使用等挂钩。
(三)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执行公务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并轨后,属于各区事权范围。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自2017年起,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工资待遇补助所需资金下划到区级,纳入市对区一般转移支付定额补助范围。
(四)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综合考虑德才素质、任职表现及个人意愿,主要安排到街道、乡镇机关工作,在村工作年限按规定计入工龄,视同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合同期满进入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试用期满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单独核定职数。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参选村“两委”班子成员,选拔表现优异的进入乡镇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