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57人)(2)
(三)各招考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或取消拟聘用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16年11月28日17:30前,到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四)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6年11月25日8:30-11月27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统一招聘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为单科成绩×50%之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40%,各招聘单位招聘方案中应予以明确。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查询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加分政策。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12月5日至9日凭持相关材料到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招考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集中公示。
(二)统一招聘面试
面试一般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