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东南州锦屏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244人)(2)
2、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1、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双诚信、双承诺”证明的人员除外);
2、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同一户口簿的就业困难成员只援助1人);
5、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2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
6、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7、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8、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待岗)人员;
9、配偶其中一方有稳定职业的。
10、2015年符合聘用资格并参加上岗前培训,不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协议的。
11、社会基层组织机构的人员。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各用人单位要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职责、制度、纪律,工作时间、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杜绝公益性岗位人员吃空响、请人顶岗或脱岗等现象发生。要定期不定期对其是否服从安排、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确定,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导询后勤保洁员与用工单位工作人正常上班;保洁员、公厕保洁员、托老服务员按岗位需求上班。
(四)补贴标准。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补贴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贴,其他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经费开支渠道。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60%、财政承担30%、用人单位承担10%,由用人单位统一支付。
五、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用人单位根据《锦屏县201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制定本单位《201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本单位《×××(单位名称)201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实施招聘,逾期不报《×××(单位名称)201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的,将视为放弃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资格。其招聘工作程序参照如下:
(一)宣传阶段
1、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1月30日(9天)。《锦屏县201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采取张贴公告和发布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pzf.gov.cn)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时间10天(公告栏地点:设在县地税局旁边公告栏,其他公告栏不再张贴)。
2、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7日(7天)。各公益性岗位开发用人单位的《201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方案》采取张贴公告和发布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pzf.gov.cn)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时间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