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招聘100名公告(2)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有工作单位人员需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chrs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出高淳区教育系统。
四、招聘咨询
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025-57338639、57338636
五、招聘监督
高淳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7338632
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7338710
本公告由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附件:
高 淳 区 教 育 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