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庆阳市县审计机关“三农”资金审计中心招聘38人公告(2)
五、开考比例与信息修改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1(其中,58个连片贫困县、17个插花县笔试开考比例最低可放宽到2:1)。报名确认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压缩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岗位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报名资格随之取消,不再进行补报和改报),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二)信息修改
通过资格初审达到岗位开考比例人员姓名中有个别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有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时,可修改信息。考生修改报名信息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经核对一致后,方可更改,没有及时进行更改的后果自负。修改信息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安排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并进行审查,于12月7日前汇总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统一修改信息(加盖公章、传真)。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符合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2月12日到16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见第十五条)。
七、笔试
笔试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统一组织。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按招聘专业划分,具体为:财经类笔试科目为《财经专业基础知识》及《审计业务基础知识及实务》,法律类笔试科目为《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及《审计业务基础知识及实务》,工程类笔试科目为《工程专业基础知识》及《审计业务基础知识及实务》,资源环保类笔试科目为《资源环保专业基础知识》及《审计业务基础知识及实务》,计算机类笔试科目为《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及《审计业务基础知识及实务》。
(二)笔试时间
各招聘专业《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均为2016年12月18日09:00至11:00。
《审计业务基础知识及实务》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15:00至17:00。
(三)笔试地点。笔试在兰州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携带的证件和考试工具
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要求内容齐全、照片清晰),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碳素笔,但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五)成绩查询
拟于2016年12月下旬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提供笔试成绩查询服务,具体查询时间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为准。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审计局负责,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2倍的数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2倍数量的岗位,考生成绩达到本市同类岗位中进入资格复审(不含递补)考生最低成绩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笔试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关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审计局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根据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按照公告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严格审核。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同意其参加面试,发给《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市人社局、审计局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面试人选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特别提示: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应随时关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的关于资格复审的通知(包括资格复审的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或通过电话与市人社局、审计局联系了解资格复审的相关情况,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证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身份证遗失的,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遗失的,应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有效证明(须附本人照片),并注明原因和原证件号码、毕业生姓名、毕业院校、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等主要信息。
九、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人社局、审计局划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考生。面试组织工作按照现行规定进行,由市人社局、审计局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试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实行百分制,现场评分,当场亮分。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应随时关注。
十、考试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平均成绩(百分制)与面试成绩(百分制)6:4的比例确定。即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审计局负责。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体检对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人社部门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十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市审计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应组成考察工作小组,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人事档案及与招聘有关的情况。考察可以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面试成绩为零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