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溧阳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68名公告(3)
五、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与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选岗、聘用
(一)选岗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公开选岗,选岗时间7月下旬。选岗由拟聘人员凭综合成绩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依次进行,综合成绩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岗位选定后不再变更。
2.选岗时,拟聘人员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取消选岗资格,缺额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19—87228084(教育局)、87269151(人社局)。
网报技术咨询:0519-8726915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溧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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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