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常州市金坛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70名公告
2017年江苏常州市金坛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70名公告规定,本次江苏常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2月13日9:00—2016年12月16日16︰00,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1日(周六)上午8:30—11: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017年江苏常州市金坛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70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常州市人社局同意,现就我区区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对象条件
2015、201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适合从事教师职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3.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社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4.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6.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16日);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2月13日9:00—2016年12月16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12月13日9:00—2016年12月17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8266686。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现场上传照片和缴费。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2月20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28日9︰00起在(http://www.czks.cn/ExamTicket_SearchList.aspx?idShow=15)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拨打网报技术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