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盐城市亭湖区项目办公室等29家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2)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岗位代码11的岗位考试总分=面试分数;
岗位代码24、25的岗位考试总分=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其他岗位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得分高的参加体检。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则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律不予递补。
(三)选岗。报考岗位代码22、23的基层城建规划岗位的拟选岗人员分别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招聘单位过程中因故产生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66691261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6691285。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盐城市亭湖区项目办公室等29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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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项目办公室等二十九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