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招聘人员公告(2)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材料:(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应聘信息采集表》(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2)个人简历。
上述两表请在同一邮件内提交,以附件形式添加(请勿以压缩包格式),两表及电子邮件主题请采用“岗位代码-姓名”的形式(“-”用数字格式下的短横线,请勿使用下划线或文本格式的长横线)。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5时。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发送报名材料至人事科联系邮箱(附后),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接收纸质简历;简历投递成功,邮箱自动回复,请勿重复投递。
在医院前期宣传过程中已经进行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有效,但需按本公告要求重新投递电子简历和应聘信息采集表。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其本人。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科医生岗位由于招聘人数较多,按不少于2倍的人数掌握。
(二)初评
为方便后续面试工作有序开展,医院招聘评审组将对医疗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较高的岗位进行专门评估,内科医生岗位按2—3倍、招聘8—12人的岗位按3—4倍、其他岗位按4—5倍比例,适当控制考试人数。初评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以及是否为应届毕业生等因素。初评结果将通知相关岗位报名人员。非医疗技术岗及管理岗按照实际通过初审人员确定考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面试包括综合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试。应聘人员为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直接参加面试(直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环节中对其以往的进修学习经历、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等情况,有相对较高的要求)。
1、笔试
笔试题型为客观题,闭卷笔头作答。测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根据岗位分别确定。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员均可参加专业面试。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试。综合测评针对应聘人员的基本职业素质、实践经验以及对单位的认同度等因素,测评结果为后续面试提供参考。专业素质测试针对应聘人员处理专业问题的能力和表达、行为方式、情绪反应等因素。专业素质测试按百分制打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核
面试后,根据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工作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内人员,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一般根据前一环节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2、调剂。招聘单位完成其它岗位招聘工作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被核减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将根据考试成绩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适当调剂并增聘一些优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