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一季度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招聘190人公告(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24日(期间2月18日、19日照常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重庆市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2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方式及手续: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附件4、A4纸打印)、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推荐表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交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本岗位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7年3月9日-3月1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公招计划表》,每科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7年3月14日在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次公招报名处)张贴公示和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公布,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公招计划表》中各个招聘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由区教委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备课、讲课(实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它事业单位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作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组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仅限于结构化面试岗位)。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面试前,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