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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文理学院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80人)(2)

2017-02-07 09:33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先到重庆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218.194.176.27/HR_/zxyp/index.jsp)填写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下载《重庆文理学院应聘申请表》填好后上传至系统。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应聘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及各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岗位逐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除提交重庆文理学院应聘申请表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应由所属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3)相关科研成果证明。

  (4)相关获奖证书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学校人事处及各二级单位初步审查后,应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各二级单位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审查组以用人单位学科专业为依据对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进行专业分类,凡符合岗位条件者由学工部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由重庆文理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2017年第一季度招聘考试拟定于3月中下旬进行,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将于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站公布。

  考试考核分笔试、试讲和面试三种形式。应聘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博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等其他高层次人才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和面试。

  1、硕士研究生考试考核(辅导员除外)

  (1)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基本素质,分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和外语测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外语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庆文理学院概况、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法律法规等;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以案例分析或材料分析题等主观题为主,兼有部分客观题。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40%+外语成绩×20%;

  实验技术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个别管理岗位经学校同意不考试专业知识笔试的,笔试成绩以综合基础知识计。

  (2)试讲或实作

  应聘教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参加学校会同二级单位组织的试讲程序,分值为100分。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试讲时原则上不使用多媒体。

  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的报名人员还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组织的实作程序。

  (3)面试

  应聘教学岗位和应聘教辅岗位的人员在参加相应的考核后均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部门)组织的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原则上采取随机抽题、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2、辅导员考试考核

  (1)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轮考核。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庆文理学院概况、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法律法规等;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以案例分析或材料分析题等主观题为主,兼有部分客观题。

  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辅导员笔试成绩按总分得分多少,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含艺术体育)分类排序。参加考试的竞聘人员达到1:6的,教工部按每组1:4的比例遴选出进入面试的竞聘人员;参加考试的竞聘人员未达到1:6的,教工部按每组1:3的比例遴选出进入面试的竞聘人员。

  (2)面试

  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原则上采取专家随机提问、应聘人员及时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

  3、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员考试考核

  由学校组成考核专家组采取面谈、交流、审验研究成果等方式进行考核。院系推荐以后由学校组成考核面试专家组,专业能力测试考核主要通过试讲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原则上采取专家随机提问、应聘人员及时回答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1)教师、实验技术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30%+试讲或实作×30%+面试×40%

  (2)教辅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3)辅导员的考试最终成绩=笔试×50%+面试×50%

  (4)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面试×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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