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淄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78人公告(2)
为保护应聘人员的个人隐私,报名信息中将不再涉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市及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报名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应聘免笔试的岗位或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或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19日登陆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2月20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急需岗位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2倍)的A1类、A2类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急需岗位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1:2)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资格审查公告。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A1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5类、A6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2类、A3类、A4类、E类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A1类岗位按照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A5类、A6类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A2类、A3类、A4类、E类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用结构化(专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A1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A5类、A6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加档案考核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A2类、A3类、A4类、E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进行比较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免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前述办法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