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汕头市体育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2)
3、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发放地点:潮汕体育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博爱路1号)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2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须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网球教练员、射击教练员、柔道教练员、乒乓球教练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语文教师、行政人员、对外公共关系管理、文秘宣传、会计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所有岗位笔试科目均为一科。网球教练员、射击教练员、柔道教练员、乒乓球教练员及语文教师等岗位的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及公共基础知识。行政人员、对外公共关系管理、文秘宣传、会计人员等岗位的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2014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市体育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对象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到汕头市体育局人事秘书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名单和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方式:
网球教练员、射击教练员、柔道教练员、乒乓球教练员岗位,面试时间每人40分钟,分为两部分:一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二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考官到运动场地进行技能测试,测试的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其它岗位,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试总成绩及公布时间
1、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比例合成总成绩。网球教练员、射击教练员、柔道教练员、乒乓球教练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语文教师、行政人员、对外公共关系管理、文秘宣传、会计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负。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