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6名)(4)
五项人员中,一村一大、三支一扶支农、三支一扶扶贫人员经历证明书由其乡镇政府(或乡镇党委、街道办、街道党工委)开具,单位证照交开具单位的;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社工人才、三支一扶支教、三支一扶支医人员经历证明书由其工作单位开具,单位证照交开具单位的;所有五项人员,其加分第④项证件材料若写明满两年,则可再交该项证件材料全套永久替代其经历证明书一项。
(6)旌阳区规定,其部分岗位限招旌阳区部分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再交其加分第④项证件材料全套。
(7)中江县规定,中江县在编教师提交占编学校、县教育局开具的此次报名同意书原件。
6.面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这2个原件,按时到德阳城区指定地点按要求面试。
7.考试成绩生成、最低线划定、确定体检人员与信息公布。面试后生成折后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并划定面试最低线、考试最低线。卫生、非教卫这2条面试最低线,分别为全市卫生、非教卫这2类岗位面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折后面试成绩的70%。卫生、非教卫这2条考试最低线,分别为全市卫生、非教卫这2类岗位面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考试总成绩的70%。各岗位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比例,将同岗位达到笔试、面试、考试这3条最低线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全体面试考生成绩名次情况,包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折前公共笔试成绩、折前专项笔试成绩、折前加分、折前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本岗位考试名次、是否正取体检。
(三)体检。按当地人社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并按要求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对正取及递补人员,均在其体检的3个工作日前,由当地人社局或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考生作个别通知。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方为体检合格;岗位若有行业或专业等国家或省上规定,还须符合其体检标准。
正检未能一次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补检改日进行;正检、补检未能一次合格的,存疑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改日进行,该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孕妇产后满40日,通知当地人社局进行胸片或相关项目补检。产生缺额时若有人可补则由当地人社局按考试排名办法依次等额递补,通知同岗位达到3条最低线人员体检(简称“递补体检”)。
(四)聘前公示。体检后按当地人社局安排,对全体体检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7工作日聘前公示,包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体检结果。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产生缺额时若有人可补则递补体检。
(五)考察。聘前公示完成次日即考察开始日。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公示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盖章开具考察结论书。考察结论书写明被考察人的守法遵纪、思想政治、态度品行、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写明考察是否合格。考察合格考生自愿则可立即解除原有一切人事、劳动关系。产生缺额时若有人可补则递补体检。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考察后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证件材料汇总,交当地人社局终审。产生缺额时若有人可补则递补体检。证件材料归集、整理、审查、收取,与上文资格初审要求相同,除注明外均为1份:
1.招聘表双面原件4份。表中人社以外其他单位,在提交前均须签署同意、盖其公章。
2.考察结论书原件。
3.对资格初审、复审情况再行终审。
(1)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后签属实并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公章。
(2)按此时是否就业,交就业相关材料:未就业则交未就业保证书原件;在就业则解除原有一切人事、劳动关系,向招聘单位提交解除关系材料原件(有原单位公章)、复印件,该材料可与终审其他证件材料一并提交,也可在除就业问题外其他证件材料全合格后提交,但无论如何该材料均须在考察开始日起120日内提交,逾期则确定其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3)初审、复审第(4)至(7)项证件材料。其中以相应证明书暂替证件初审、复审的,须交齐所缺证件原件、复印件。
聘用确认前,未明确是哪家招聘单位的,由当地人社局明确。1个岗位合并多个单位的,由当地人社局安排该岗位资格终审合格人员,按考试排名办法依次由其本人选择单位,做好签名确认、档案记载等工作。
经上述程序合格的,当地人社局办理其聘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