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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江苏如皋市部分学校教师招聘268人公告(3)

2017-02-22 16:48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对象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如皋教育网(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教育网(如皋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自主择校后,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均不指定指导用书、教材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2.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纪委(监察局)、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监督和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0513-87623033(市教育局纪工委)、0513-87284518(市人社局纪工委)。

  九、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23070(市教育局),0513-87650716(市人社局)。

  原标题:2017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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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 皋 市 教 育 局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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