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石门县教育局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0人公告(2)
(2)《就业推荐书》、实习鉴定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套,毕业学校盖章);
(3)非师范类毕业生(限一本及以上)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湘北职专专业课教师可提供相应技能等级证;
(4)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
(7)石门县教育局2017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资格审查: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就业协议。
六、招聘程序
(一)递交应聘材料(自我介绍)
应聘者递交个人应聘材料,同时还需进行2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其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相关经历及特长等。
(二)初选
根据应聘者的基本信息和自我介绍情况,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初选对象进入试讲环节,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直接进入试讲环节。初选按照以下优先原则依次择优确定。
1.学历高者优先:①研究生、②本科(一本、二本、独立院校);
2.同一就读学校毕业成绩高者优先(以专业科目总分为准);
3.相应获奖证书高(优、多)者优先;
4.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试讲
根据招聘学校提供的各学科相关课程内容,应聘者现场备课30分钟,然后抽签确定试讲的顺序,当场试讲5-10分钟。各招聘学校按招聘岗位组建评委组(3-5名评委),进行现场评分。
(四)签约
按以上程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后,择优确定拟聘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根据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的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本人学生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登记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学历等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七、招聘组织与监督
各招聘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现场招聘的具体工作。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