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甘孜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6名)(4)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出具由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未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相关情况届时将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其中面试有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