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3)
关于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有何规定?
(一)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范围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统称为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今年定向“四个项目”人员考录条件的,仅指大学生村官聘期届满后自然解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截至目前解聘不满2年仍未就业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此列)。
(二)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服务期的规定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即“大学生村官”)的一个聘期为3年,最多不超过2个聘期;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服务期为3年;
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为2年;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西部志愿者”)的服务期有1年也有2年,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四类人员的政策规定,对西部志愿者,无论属于中央计划还是省内计划人员,统一执行2年的服务期,满1年服务期的西部志愿者在本次考试中视为未满服务期。
服务期的计算精确到月。
(三)关于招考简章中“单项服务期在规定时限内届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解释
1.“单项服务”且“考核合格”是指:如果拟报考人员参加了“四个项目”中的多个,报考时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项目身份,且要求报考人员在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
2.“服务期在规定时限内届满”是指:
(1)服务期届满的日期在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之间满足要求。
(2)如果服务期满后续聘,且续聘后的身份仍然是续聘前的项目身份,续聘期满的日期在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之间,满足要求。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的聘期(含续聘)届满的日期在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之间,也满足要求。
3.对于服务期满已转正的原特岗教师,如果其服务期于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之间届满且历年考核均合格,可以特岗教师身份报考定向“四个项目”人员岗位。
(四)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岗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明
对于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选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选聘合同存续期间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故这四类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如已结束服务但继续聘用或者现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要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期满的证明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招聘)推荐表》。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具有多种身份人员报名时如何选择“本人身份”?
请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份才能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