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德市市直中小学招聘教师35人公告(2)
三、笔试有关事项
(一)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31个科目类别(具体见闽考院自〔2017〕4号附件),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三)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四)笔试地点:设宁德市蕉城区,具体考点、考场和每场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2017年4月10日8:00-16日9:00,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六)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
(七)其他事项: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2017年9月1日前期满的人员)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原始笔试总分加3分)。要求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5月19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逾期自负。
四、面试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岗位:面试方案由市教育局另行公布。
(二)本科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及成绩: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基本技能、片段教学、答辩等)和综合素养(即兴表达、临时问答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现场确认及时间地点:拟入闱面试人员报考条件确认时必须由本人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录用签注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所报学校确认(2017届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学校所出具的证明)。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不真实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和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公布。
(三)其他说明: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4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岗位仍空缺的,该岗位纳入7月份全省补充招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