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顺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1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顺政发〔2011〕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关于落实我区2017年度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通知》(顺编委〔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招聘职位142个,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北京顺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1名)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顺义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顺义区人才市场(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4.近期(六个月内)正面1寸同版免冠半身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同版电子照片1份(电子照片具体要求:格式为jpeg或jpg,大小为35~100KB;照片宽度大于400像素;照片高度大于600像素;照片要求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背景应为淡蓝色、无任何装饰;电子照片请用与报名表一致的姓名命名);
5.《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
6.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如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相关工作经历),考生需携带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三)《准考证》领取
由报名考生到招聘单位领取,领取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本单位报考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及成绩查询
(一)考生须参加顺义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公示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考试结束三周后,将在顺义网城(www.bjshy.gov.cn)、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hyld.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即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面试成绩与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将在顺义网城(www.bjshy.gov.cn)、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hyld.gov.cn)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与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聘用方法
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如果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考察、体检工作,不合格的,经报请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考察体检下一名考生。
体检统一到顺义区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职位资格条件表》中的备注。
(四)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月1日。如:35岁(含35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工作经历(验)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3月。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验)是指2016年3月(含)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