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花都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23人公告(2)
2.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
(1)笔试(满分10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其余考生无需参加。
①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下午14:30至16:30时,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地点:委托第三方提供场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医学类分为临床、护理、检验、公卫、口腔、药学、中医7个专业;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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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报考妇产科、儿科、影像、麻醉类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其余考生无需参加。
①考核时间:应聘者凭准考证,按所报考专业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为期一周的临床能力考核。请考生提前预留考试时间,所有临床能力考核必须在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至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期间内完成。
②考核地点:
报考专业 |
考核医院 |
儿科、麻醉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
医学影像 |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妇产科 |
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 |
③考核内容: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表现、服务理念、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等情况。
(3)开考要求
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不再取消或调减招聘人数。
(4)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方式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合格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合格人数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
(5)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和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7:30时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huadu.gov.cn/web/hdws/sy/)公布。
3.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前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至下午17:30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②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
③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暂缓生: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学位鉴定、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医学类社会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学位鉴定、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资格证、执业证、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证明等。
非医学类社会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学位鉴定、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执业证、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证明等。
随军家属: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学位鉴定、计划生育服务证、随军证明、配偶现役证明、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④资格复审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及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将于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7:30时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栏中公布。
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
⑦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于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7:30时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栏中公布。
(2)面试
①面试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至5月19日(星期五),面试地点以面试安排公告为准。
②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③进入填报志愿人员名单确定方式:在报考本科或以下学历岗位的考生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填报志愿的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④考生总成绩及进入本科或以下学历岗位现场填报志愿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7:30时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栏中公布。
(三)本科或以下学历岗位现场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 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2.填报地点:初定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
3.填报方法:考生根据个人意愿、所学专业、相应资格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个人所报考岗位序号后方的“与总表(附件1)对应岗位代码”栏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填报,每人只可填报一个岗位,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
4.注意事项:填报志愿必须由本人亲自完成,不可委托填报。志愿表一式两份,须考生亲笔签名,花都区卫计局盖章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逾期不参加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填报志愿结果、进入体检人员及相关安排将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7:30时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栏中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花都区卫计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可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某岗位没有合格的体检人选,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报考同类岗位且服从分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真实性等情况。若考察不及格,则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
(七)补录
因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报考相应岗位且各科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八)聘用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须提交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农业户口需办理农转非,非广州户籍人员需办理入户广州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或以上。
2.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遵循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原则。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新华、天贵、清布、秀全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均按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其它单位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编制乡医按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