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 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 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3
联 系 人:余老师,查老师
六、 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联系人:李老师
七、 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附件:1、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A)
2、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B)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5日